李先生
岗位职责:
1.按照公司规划,用专业知识接受客户咨询,并与关系单位合作融洽。
2.协助客户填写投保单及其他材料,向客户说明投保单及保险条款的细节,确认客户已经了解投保单及保险条款的内容;
3.递送保单,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(保全契约);
4.按公司规定时间准时参加晨会、夕会、业务会议、培训及各项活动,且出勤18天(含)以上;
5.客户服务、市场开拓与综合开拓(交叉销售)事项;
6.积极主动帮助主管推荐新人;
7.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;
8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任职资格:
大专以上学历,语言表达能力强,善于沟通,学习能力强,有责任心,有团队合作精神,有无经验均可,单位提供培训,节假日休息,单位提供保险,有季度奖金。公司自有资源终端服务,坐班不跑外,不需要主动推销。
1949年10月20日,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,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。经国务院的决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,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96年8月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(集团)公司,并在中国大陆地区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、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三家保险子公司。 1998年10月,根据国务院批复,中国人民保险(集团)公司进一步重组,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变为一级法人,继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品牌,沿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名称。
行业:保险
规模:500-999人
性质:国企